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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推荐行业标准出台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31日 作者:不详 人气:421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昨日(16日),信产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立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已公布,将于明年31日正式施行。标准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IT全线产品。”

记者登录信产部官方网站了解到,该管理办法中涉及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要求》及《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该《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将采取分步施行的方式推进。三个标准的标准号分别为: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2006

王立建告诉记者,凡是标准号抬头SJ后只有“/”的就是强制实施标准,而SJ之后跟有“/T”的即为非强制性的推荐标准,T即汉字推(TUI)的汉语拼音声母。并表示:“虽然该标准并非强制标准,但是,自116日颁布以来,已得到众多电子企业积极支持的回应。”

明年正式施行时,根据其中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要求》,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如果生产的产品是投放中国市场,则需要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也就是说,今后包括:手机、笔记本、台式机、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在内的电子产品,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产品均需要按标准要求,标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志。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该按规定,标注出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或元素,都应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粘贴说明性标志,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质的名称和含量。

王立建最后说道:“企业们在表示积极支持的同时,也面临着两点现实问题。一是现有产品库存的消化;二是加贴标志对生产成本的增加。”尽管这一成本作为标准的制定部门标准化研究所并未进行匡算,但是,预计带来的成本增加额度甚微。

(出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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