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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规范稀土出口秩序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31日 作者:不详 人气:340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据悉 近日,商务部公布《2007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以进一步加强稀土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

  《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规定了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其中,生产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稀土行业准入标准、相关产业政策;2005年出口供货量达到2000吨以上或出口供货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评估达标并出具当年度达标排放的环境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出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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