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C城-提供最新最全的IC供应IC求购信息,合作伙伴发布IC供应、IC求购信息全部免费!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首 页
 供求信息
 业界动态
 新品发布
 行业标准
 外贸字典
 政策法规
 科技成果
 展会信息
您当前所在位置:中国IC城行业资讯外贸字典
国际贸易中六种主要的贸易术语--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又称“离岸加运费”)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1日 作者:*** 人气:522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是指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支付运费。

  CFR与CIF不同之处在于: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除此之外,CFR和CIF合同买卖双方义务的划分基础是相同的。

  按CFR术语订立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装船通知问题。按国际贸易惯例,不论是FOB、CIF还是CFR合同的卖方,都必须于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在CFR合同中,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尤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买方能否为进口货物及时办理保险的问题。有的国家的法律,如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如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对货物办理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被视为由卖方担负。所以,在出口贸易中,我方作为CFR合同的卖方,一般应用电传等快速通信方法,一俟了解配载船名后,立即发出装船通知。有些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卖方)必须提供装船通知的电报或电传副本。这种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的日期,往往还必须不晚于有关提单的日期。

  CFR术语除了保险由买方自费办理外,其它方面买卖双方的义务与CIF术语基本相同。

(出处:转载)


中国IC城 成为您的首页 | 将 中国IC城 放入您的收藏夹

中国IC城 版权所有 2004-2005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咨询反馈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