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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3C认证电子产品将不能上市销售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19日 作者:不详 人气:305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据悉,七部委将编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并逐年调整。未进入目录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前,要由企业真实标示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是否可回收等标志。进入目录的产品,除企业主动标示上述内容外,还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否则不能上市销售。《办法》发布后,将在一年后生效。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认为,《办法》反映了现代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愈来愈高,它既是我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又是我们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入场券”。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处处长黄建忠强调,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采用了“目录管理”模式,因此,只有进入“目录”的产品才会被进行3C认证,在《办法》开始施行(生效)时,没有进入“目录”的产品并不需要进行3C认证。由于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企业将会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相关的准备。

(出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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